曾遭四年冤狱 山东朱同朝又被枉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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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法轮功学员朱同朝先生于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被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国保警察与西郊派出所警察爬墙入室绑架,后被“取保候审”。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日,他被中共法院非法开庭,非法判刑四年。

朱同朝先生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下午,朱同朝与弟弟朱同贵在临沂市兰山区租住房内,被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国保警察刘合磊等人与西郊派出所警察用铁棍强行撬开他们住处的天窗爬墙入室,将兄弟两人绑架,并将屋中的电脑、现金等私人物品洗劫一空。在此过程中,警察手持铁棍出言威胁两人,并拿枪抵在朱同朝的头上。

当晚,朱同朝和朱同贵被劫持到兰山派出所,警察对他们非法审讯、打骂,折磨二十多个小时。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下午,朱同朝和朱同贵被劫持到临沂市看守所(河东区重沟)关押迫害。朱同贵遭恶人毒打,看守所的徐培森和王姓两个警察把朱同贵戴上脚镣,手铐穿过腿间被铐住,使其直不起腰,关小号。同时,郯城县公安局国保警察对朱同朝与弟弟朱同贵进行了非法审问。后来,朱同朝先被“取保候审”回家。朱同贵后被“取保候审”,也应回家,但被国保警察劫持到临沂市洗脑班迫害。在洗脑班,朱同贵被熬大鹰三天三夜。

中共酷刑刑具:手铐脚镣

二零二零年三月中旬获悉:朱同贵在临沂看守所被关押迫害十四个月后,被临沂市兰山区法院秘密枉判重刑,非法刑期可能是九年。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日,朱同朝被中共法院非法开庭,非法判刑四年。

此前,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朱同朝被郯城县公安政保科科长邢安华带领一帮恶人绑架,在看守所被关押迫害了大约八、九个月后,被秘密非法判刑四年,后来又被秘密劫入潍北监狱迫害,期间遭受多种折磨。如:一天只准睡四个小时的觉,每天干重活,还不让吃饱,外面都穿棉袄了,在里面还被强制着穿单衣。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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